開門作生意不外乎是為了賺錢。
做餐廳多年,還是時不時會遇到與原則牴觸的狀況發生。所謂的「禁帶外食」(Do not eat outside food or drink here)就是此現象之一。
原本,會去店家將食品飲料外帶,就是為了能帶到自己方便的地方享用。通常這些地方不外乎是住家或者辦公室,但生活中總有例外,總會有時不經意隨手把飲品帶入下一個聚會場所,通常是餐廳。
站在店家的立場,當然是希望消費者進店面後能夠消費自家商品。但是店家也知道自家的商品不是全面性的,像是一般店家並不會特意提供幼兒食品。(甚至是寶寶副食品)所以店家其實都會觀察狀況後評估,如果真的是店家無法提供的,不會勸阻外食。
站在店員的立場(是在下本人我),外食帶入餐廳,是一件很麻煩也矛盾的事情。
- 要勸阻嗎?
- 要強制保管嗎?
- 要酌收清潔費嗎?
就算已經明白貼在門口禁帶外食,還是會有客人沒有注意到。因此,帶著善意的提醒是必要的。最奇妙的是,在善意提醒的這個時候,我們可以很清楚的分辨客人是無意還是蓄意的。( • ̀ω•́ )✧
每家店都有自己的做法。我待過兩家店,遇到手拿飲料入場的客人;一個是幫客人換成店內內用杯,一個是幫客人冰起來保管。老實說,第一種作法比較不侵犯客人的感覺,第二種做法很容易得罪客人。但是重點都在於,客人一進場我們注意到要立刻告知。如果第一時間沒有善意提醒,接下來不管我們再和善的勸說,客人都會覺得被冒犯(他們會覺得像被抓賊一樣) 註1 (有一篇網路文章有寫著自稱主管階級的顧客想法)
至於說清潔費。客人進店用餐,不是沒有做消費,基本上隨手小垃圾是不會另外跟他要清潔費的。更何況今天萬一真的要了,賺到錢的是老闆,被客人嫌棄的是現場第一線的人員。就工作狀態來說,根本是得不償失。
但是今天,如果是蓄意攜帶外食呢?
如何判斷蓄意攜帶外食的標準其實很簡單,就是他的外食的量大到,拿出來可以擺一桌菜的程度。( ̄Д ̄;;
就像我註1那篇文章講的 【禁帶外食!不然你想怎樣】
目前工作中,遇到帶外食程度誇張到滿漢全席的有三次。分別是台灣人、台灣人跟台灣人。(我好意外啊~)
而遇到這種大量外食的台灣客人,他們的一致理由都是說「我們又不是沒有消費,你憑什麼不讓我吃自己的東西?」
〔碎念模式:我這裡也不是公園,你怎麼來這裡野餐?你很想吃自己的東西?可以!你可以回家啊?幹嘛占用我的場地我的時間我的人力還服務你們還要幫你收垃圾洗盤子?我是服務生,服務我店家的客人,我不是你家傭人〕
我個人修養極差,每次都快要跟客人直接起衝突。(♯▼皿▼)
偏偏這種客人自知理虧,你才走過去他就惱羞成怒。你要跟他講道哩,他就鬼打牆挑剔你的態度。這個不給收那個不給碰還要再跟你多要五個盤子三雙筷子10個杯子…。
秉持著台灣人只會欺負台灣人原則。遇到這種來野餐的客人,最後都會不了了之。(然後客人就會驕傲地說看吧你也不能把我怎樣啊我以後再也不來惹你們態度爛死惹)
所以台灣人的原則都只是說說而已,大家就盡量帶小吃街全餐進餐廳用餐吧!(陽光燦爛笑)(自暴自棄模式)
以上引用文章,並未有批判之意。僅只在此感謝提供社會不同角度的聲音供以觀察社會現象,謝謝該作者。雖然我沒有致信言謝,但在此言謝。
在此聲明,純屬個人意見,勿戰。反正再怎麼論戰,台灣就是這樣子,事情也會不斷的發生,然後沒有任何問題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