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的不幸都是今日的萬幸

今天遇到朋友被他老闆約談,說要開除他。

他是個聰明的孩子,只是不是老闆喜歡的類型。(然後老闆不好好經營店,一直想搞懂哪些員工是他這個派系的,真的有夠蠢的…)

他臉色不是很好的告訴我這個消息。我只問他:「理由是什麼?有沒有資遣費?」

我沒有時間安慰他,因為我要先確保他的權利被保障。

朋友說有資遣費(一個超微薄的數字,簡直是在發過年紅包。),老闆說要他做到明天為止。(5/31)然後說會給他五月的薪水。

叫人家做五月做到最後一天做滿,然後說會給五月的薪水??

媽的這不是廢話嗎?你本來就該給他。🙄

我拿出紙條,寫下幾個重點,要朋友去詳查自己該拿到什麼,再重新去跟他老闆談一次。

以下也列出來給各位粗略參考:

  • 非自願離職證明🌟🌟🌟(很重要打星星)
  • 資遣費
  • 預告期
  • 失業救濟金領取辦法

同時我認真的交代朋友,在老闆拿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以前,不管老闆是不是告訴你不用到公司了,在家找工作……絕對不要相信他!(是的!我人格扭曲。)一定要每天都來,上下班準時打卡。

*我之前在網路上看到不少老闆說你不用來公司,在家找工作即可。然後你就真的信他,真的沒去公司。之後老闆就以無故曠職為由開除員工,連一個屁都不用付給你!*

放任他自學幾小時後,他告訴我說,老闆說他不知道預告期這個東西。

我管他知不知道,他就是該給你啊!😡

幸好這個受教的孩子是做好功課才去談的!他明確的告訴老闆以他的年資計算,預告期要10天。

接著朋友又告訴我一個讓我震驚的消息。「老闆說他不能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因為他今年已經開兩張了,再開第三張會被查。」

WTF !?

  1. 所以他今年已經無故開除了至少兩個人?!
  2. 所以他明明知道資遣要給哪些文件跟錢,卻還故意略過那些應負責任,只說了會給本月薪資跟(超微薄)資遣費?

幹!這個人真的有夠垃圾!

在蘇東坡跟佛印的故事中,佛印提到:「佛由心生。心中有佛,所見萬物皆是佛;心中是牛糞,所見皆化為牛糞。」

那我看到了垃圾,所以我是……

——-

在此特別告訴那些遇到相同狀況的朋友們!請不要氣餒,也不要對自己有過度貶低的評價。

僱傭關係走到這條路上,不是單方面的錯誤!(雖然你遇到長輩,告訴他們這件事,他們永遠只會檢討你而不是雇主。雇主一點錯都沒有,問題一定在你身上!)

但是我必須雲淡風輕的告訴你:「就只是不適合罷了!雙方都有錯。」

那麼多離婚的,難道只有其中一個有錯嗎?

就只是一紙合約,但無法遵守承諾的那方當然要付出代價啊廢話!🙄(我個人也很討厭當老闆的人試圖跟員工交朋友的時候,還跟員工委屈的抱怨說老闆很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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